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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概况

发布日期:2019-02-17 发布人:
        救灾工作是一项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急需物资发放至灾民手中才能将损害降至最低程度。因此,在中国红十字会的救灾工作中,十分强调“第一时间救助”的理念,要求救灾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灾区考察灾情,物资要在第一时间送到灾民手中,而要做到“第一时间救助”,就必须不断增强备灾观念,做好救灾准备工作。早在1990年,中国红十字会就确立了逐步建立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的计划,并开始着手筹建备灾救灾中心。至1996年底,按照中国大陆地理分布情况,在兄弟国家红十字会的支持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分别在杭州、孝感、沈阳、成都、广州、西安建成了6个区域性备灾救灾中心,并在上海建立了中国红十字会援外物资供应站,湖南、安徽、江苏、云南等15个自然灾害频发的省级红十字会也建立了自己的备灾救灾中心,此外还有30多个地(市)县级红十字会建立了备灾仓库,初步形成了中国红十字会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中国红十字会现有的备灾救灾中心,大多具有接收募捐、仓储、转运和培训等功能,平时是物资募集、储备和培训基地,灾害发生时则是进行灾害救助的枢纽,大大增强了红十字会的灾害应急能力,加快了红十字会的应急反应速度。
        2007年出台的《中国红十字会“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提出,要“逐步形成以总会物资库(包括援外物资供应站)、区域物资库为重点,省级物资库为基础,灾害多发的地、县级物资库为补充的红十字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体系”,规划要求“尚未建设物资库的红十字会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建立本级红十字应急物资库,制定红十字应急物资库建设标准和应急物资储备目录。